【通知公告】设计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方案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4-24 点击数量:

 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设计学院2020级毕业生将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采取线下答辩方式。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完成,现将安排通知如下

一、答辩时间2023512日下午13:00——18:00

二、答辩安排:

(一)答辩资格

1学生在512日前将毕业论文(设计)及相关材料电子版给指导教师。

2学生在512日前完成工学云APP任务(参照设计学院工学云APP评分标准)。

3、毕业设计与工学云任务均保质保量完成的同学,经指导教师审核,方可参加答辩

(二)答辩方式

1教研室设若干答辩小组,各小组由 3 名专业教师组成,每个小组设组长 1 人。组长由教研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担任。答辩工作由答辩组长组织开展。

22023届毕业生采用线方式进行答辩,答辩小组教师统一集中在学院机房开展工作。答辩教师安排、参加学生名单、答辩地点详见各教研室答辩安排表。

(三)材料提交

1、答辩完成后,学生需将毕业设计说明材料纸质档、岗位实习相关材料纸质档交给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收齐所有资料后才可提交学生毕业答辩成绩。

2、答辩资料等相关材料由指导教师负责收集整理、归档备查

(四)成绩评定

1成绩评定:指导教师、答辩小组教师需根据指标分值进行打分,然后填写毕业答辩评分表。优秀严格控制在20%以内,良好比例不超过 60%,中等及以下成绩不低于 20%

2无故不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学生,成绩记零分。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不通过或者未达到参加论文答辩资格的学生,不能取得相应学分。

三、成绩录入时间安排

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请于517日前将《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表》发送到教研室主任处汇总,并将顶岗实习成绩(五级制)录入教务系统

设计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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