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缓考申请表

编辑:设计学院 浏览数: 发布时间:2024-04-01

学期:

学号


姓名


性别


系别


专业


班级


申请缓考课程名称

课程性质

课程名称

课程性质

课程名称













申请缓考理由


班主任

意见


院、系

意见

院、系(签名)(公章)    

任课老师意见

任课教师签字    

教务处

意见

教务处签字(公章)    

(附件: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同学,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)








备注:1、学生必须在考试前提前一周办理缓考手续,逾期不予补办。

2、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缓考手续交至所在院系。

3、缓考考试时间与补考同时进行。

4、各院、系必须在考试前三天内,将缓考统计表及申请表的复印件交教务处。

 

上一条: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考试申请表20 ~ 20 学年第 学期 下一条: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(修改)申请表